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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课新教师试讲制度

为规范实验课程教学管理,提高实验课程教学质量,根据化学学院的有关规定,拟加入实验课程教学的新进教师需在正式上课前进行实验课的试讲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各教学单位进行排课时,请将拟开课的实验课新教师信息填写实验课新教师信息登记表(附件1,连同排课表一起报备学院教学办。

二、实验中心将根据教学办所收集的附件1信息,按照各个实验教学单位分配试讲听课任务。各教学单位需召集与该实验课程相关的老师参与新教师试讲活动,并展开集体教研讨论,填写实验课新教师试讲评价表(附件2。新教师试讲评价成绩需均为合格以上方可上岗授课。评价表交由实验中心存档,扫描电子版发送系、院教学办备份。

三、若该新教师在申请《主讲教师资格证》时的主讲科目即开课时的实验课程,则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如主讲教师证复印件,包含主讲科目信息),填写实验课新教师免试讲申请表(附件3,申请免试讲上岗。


福大化学学院教学办

化学实验教学中心

202210



附件下载:

附件3:实验课新教师免试讲申请表.doc

附件1: 实验课新教师信息登记表.xlsx

附件2:实验课新教师试讲评价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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